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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机构制剂委托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2025-09-16 16:07:48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胶囊剂、合剂)。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3.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300,000.00,预算及限价详见附件

  4.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26号。

  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解密投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

  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